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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行政复议作出决定前申请人撤回,具体有什么规定问题,我想说的是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
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具体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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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的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姓名、住址;(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姓名、住址;(三)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姓名、住址;(四)申请人的复议请求和理由;(五)被申请人答复的理由和依据;(六)第三人答复的理由和依据;(七)行政复议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八)行政复议结论和依据;(九)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的期限;(十)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日期。
可以撤回,但是撤回后不能再从新申请,除非有证据证明撤回违背真实意愿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决定前需要掌握的内容为您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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