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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赠与别人,你可以立遗嘱。订立遗嘱有多种方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
这个问题很复杂 有N多可能 首先,这个房子就不是你父亲一个人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卖这个房子,需要全体产权人同意的,特别是你母亲同意的;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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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让她们居住是可以的,从法律上房屋应该说是你与母亲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母亲已经赠予你,那就是你完全的所有权。不知道你母亲是否同意与你办理房屋赠予的公证。我是这么认为的,你让她们居住后,按照法律是有权随时收回房屋的,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为了社会的稳定,不会轻易判决没有住处的人腾房的,另外主要是执行困难。这时你就面临着这个风险。应该说你与母亲有协议比没有协议更稳妥,但有可能会带来将来收回房屋上的麻烦。希望你慎重考虑。
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如果是您儿子的名字,则建议您把名字改成自己的名字,这样对方就卖不掉了。或者可以去房管局备案,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你现有的陈述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一、你父亲成年后建造的房子,如果是农村房屋或者国有土地上自行建造的房屋,且建造时你父亲已在工作或者有经济来源,同时对建造房屋出过资,可以先析产,再确定受补偿的人。 二、即便没有对建造房子出过资,如果能证明出过力,一般也可以主张析产。 如果以上这些都没有,仅凭共同生活就想主张权利,那可能性就非常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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