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由本来的农村户口转变成城市户口!在农村许多地方都会出现一些年久未修的危房,这种情况下的子女将无法承继爸爸妈妈百年以后留下的宅基地!父母是农村...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 1、在当事人的原籍地有相应的“非转农”政策,而当事人符合该政策的所有要求; 2、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办理准迁证方法如下: 1、办理市内户口迁出,需要的证件: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2、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迁户口需要的证件: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3、市内户口迁入,迁户口需要的证件: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市区居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需要的证件: (1)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现在,已经没有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的区别,同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原来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有明确规定。但非农户口转为农业户口,没有统一的政策,各地执行差异较大,一般非农业户口转农业户口有下列情况可以办理:1、2003年10月以后双户籍制,可迁回原籍;2、结婚,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可迁到农业户口的一方;3、当兵退役可迁回原籍;4、大专大学院校毕业三年内可迁回原籍;5、经批准的特殊情况。二、迁回原籍的办理程序:1、经当地村委会、村小组同意,同时由村民代表十人以上同意,并开具接受证明,由村小组、村委会在接受证明上盖章,并由村民代表签名;2、经当地派出所同意,并在接受证上签字盖章;3、经县局户政科同意,并在接受证上签字盖章;4、凭接受证明及户口簿到迁入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再凭准迁证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然后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到迁入派出所上户口。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7人已浏览
9,903人已浏览
511人已浏览
1,2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