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特别自首的设立条件: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这里的强制措施是指中国刑...
特殊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这里的强制措施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拘传、取保侯审、监视居住、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这里的强制措施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措施。所谓正在服刑的罪犯,是指已经人民法院判决,正在被执行所判刑罚的人。只有上述三种人,才能构成特别自首的主体。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这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所供述的必须是本人已经实施但司法机关还不知道、不了解或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二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所供述的罪行在犯罪性质或者罪名上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不同。
特别自首: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其他罪行,具体而言是指交代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非同种罪行。特别自首,又称准自首,是指正在服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刑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这种情况应当自首。根据司法解释,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是指与司法机关掌握或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于不同的罪行。如果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于同一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类罪行较重,一般应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这里的强制措施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措施。所谓正在服刑的罪犯,是指已经人民法院判决,正在被执行所判刑罚的人。只有上述三种人,才能构成特别自首的主体。 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这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所供述的必须是本人已经实施但司法机关还不知道、不了解或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二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所供述的罪行在犯罪性质或者罪名上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不同。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人已浏览
999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