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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
在业余时间决定做什么是劳动者的自由,但是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96号)第二条规定的精神,劳动者在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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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在业余时间决定做什么是劳动者的自由,但是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96号)第二条规定的精神,劳动者在业余时间里受聘于其他企业、提供劳务并获得报酬,应当事先征得本单位的同意,否则,本单位有权对其进行处分。但是,开除因其涉及职工最大的劳动权利,只有在劳动者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破坏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情形时,单位才有开除劳动者的权利。因此,领不到工资业余时间打工的职工,单位是不能开除的。
判断是否已过时效的角度 (1)合同约定延期开工的时间,能否确定?如能确定,从延期开工那天开始,应当履行合同。起算2年时间。例如,政策明确开工日期为2009年3月,则从2009年3月开始计算2年诉讼时效。 (2)如果双方就延期开工后,又对履行合同做出最后的履行期限的约定,则从最后期限后起算2年时间。比如确定2009年3月延期开工,但是约定了最后履行期限为2009年4月,则从4月开始计算2年诉讼时效。 (3)如果一方已经在2年内对催告对方及时履行合同有书面证明,则时效可以中断,另行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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