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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照、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及时取回,或者提供有效证明。行驶证没有带,暂扣机动车,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直至出示相关的证明材料(行驶证),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未带行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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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如果你不属于这种情况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进行投诉。
一般来说,如果是开车未携带驾驶证,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记1分。 依据是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使用规定》附件2第五点第(四)项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记1分。 罚款依据是《交通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没有驾驶执照,可以拘留汽车,处以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一次记录一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95条.99条:1、在道路上行驶的汽车没有带驾驶执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拘留汽车,通知当事人提供汽车驾驶执照,警告或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当事人提供汽车驾驶执照时,应立即退还汽车。2、未取得汽车驾驶执照。汽车驾驶执照被取消,或者汽车驾驶执照被暂时取消期间驾驶汽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可以拘留15天以下。3、将汽车交给未取得汽车驾驶执照或汽车驾驶执照被取消的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取消汽车驾驶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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