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公司法规定,外国公司如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必须依法先向我国政府主管机关申请批准,经批准后,才能在中国办理登记手续,开设分支机构。 第一,...
我国公司法规定,外国公司如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必须依法先向我国政府主管机关申请批准,经批准后,才能在中国办理登记手续,开设分支机构。 第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外国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分公司、分行、分所、办事处等经营或办事机构。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其改正或者关闭,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外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并通过该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外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证书或者委托书,在我国境内指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值得注意的是,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具有自己独立的名称、财产和组织机构,也不是一个独立的纳税主体。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依照《公司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
外国公司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应当实行非独立核算。第十八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有: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营业期限、分支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第十九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有: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隶属企业。
外国公司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应当实行非独立核算。第十八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有: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营业期限、分支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第十九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有: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隶属企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4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295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