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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独生子女证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
符合法定条件,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怀孕前向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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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到户口所在社区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社区或者单位盖章。下面,关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知识内容。 一、办理独生子女证所需材料: 1.到户口所在社区填报独生子女证申请表 2.户口(首页,父母页面,孩子页面),身份证,结(离)婚证,孩子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3. 2寸3口全家照4张 注:夫妻双方均有单位需要填4份申请表,5-6张2寸3口全家照片 4、无单位社区盖章。 到夫妻双方单位盖章,然后回社区交表 5、有单位单位发放独生子女费,无单位社区发放独生子女费 二、审批程序: 1、持夫妻双方户口、结婚证; 2、填写申请表; 3、夫妻双方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审批盖章; 4、街道办事处审批发证; 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无工作单位,或者丧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三)城镇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解决; (四)离开原工作单位的人员,有聘用单位的由聘用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但尚未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由原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且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按照第(二)项和第(三)项之规定处理; (五)农村居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办理离婚手续为男女双方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或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需双方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
办理条件: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包括亲生子女、抚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下列夫妻:1。女方在本市有户籍,需要在本市办理生育服务证;2、涉外婚姻一方在本市有户籍的;3、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在校学生,按照《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高校学生计划生育的意见》(国人口发〔2007〕64号)在本市办理;4、男方是成都市非集体户籍,女方是市外户籍,在本市有常住倾向。孩子需要在本市注册,可以在男方注册。5、流动人口可以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生育服务,具体规定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5号)第十六条执行。处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00-17:00准生证有效期:生育服务证有效期一般为半年至一年,最长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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