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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受贿数...
《刑法(九)》出台之前对于贪污受贿犯罪,按照“10万元以上”、“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分别为“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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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主要客户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户是国家职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是,不要狭窄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的东西,要看是否包括财产和其他利益成分。这样的利润可以很快实现,也可以在未来实现。因此,作为受贿犯罪对象的财产,必须具有物质利益,以客观形态存在的财产。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此外,对于受贿者来说,追求的利益可以是财产的价值,也可以是财产的使用价值。所以,受贿罪中的贿赂:财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属于商品范畴。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根据1993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表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立案调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个人受贿金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金额不足5千元,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1)受贿行为给国家和社会利益带来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有关机构、个人、恶劣影响的;(3)强制索取财产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寻求利益,没有受贿的意图,后者以感谢的名义将财产送到家里,前者不知道,不能受贿。在实践中,行为者通常用各种巧妙的手法掩盖真正的犯罪目的,必须深入分析判断。例如,在实践中,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寻求利益,收到财产,只象征性地支付少量现金,实际上是隐瞒受贿行为的手段,应该受贿论处。对于这种案件受贿金额的计算,应当以行贿人购买物品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受贿人已付的现金额来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贪污受贿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多次索贿的;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利机关指定的监护。从《民法通则》的规定看,指定监护实际上是法定监护的延伸,仍属法定监护范畴。指定监护只是在法定监护人有争议时才产生。所谓争议,对于未成年人是其父母以外的监护人范围内的人争抢担任监护人或互相推诿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对于成年精神病人则监护范围内的人对担任监护争议,争议项如同前述。《民法通则》规定的指定监护的权力机关,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委员或村委会委员。指定监护可以是口头方式,也可以用书面方式,只要指定监护的通知送达被指定人,指定即成力。被制定人不服指定的,可以在接到制定通知次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指定监护未被制定人提起诉讼时,自收到通知后满30天后生效;在提起诉讼时,自法院裁决之日起生效。综上所述,监护的对象有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等,像昏迷不醒的病人,属于被监护的范围,在确定监护人的时候,可以通过监护公证办理。手续也不难,当事人带上所需材料,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经过公证确定监护人的,这样监护人就可以支配和管理其名下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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