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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能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免责条款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也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了。 2、对于严重违反...
(1)欠款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下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该类人书写的欠条无效; (2)在欠条中对于欠款的意思表示不是欠款人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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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民法典》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1] 其他相关法律条文: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1)欠款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下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该类人书写的欠条无效; (2)在欠条中对于欠款的意思表示不是欠款人的真实意思,《民法通则》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欠条, (4)欠条中的内容违法,也就是基于违法行为产生的欠条,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欠条,例如:赌博、走私等活动产生的欠条; (5)欠条中没有欠款人本人的签名或者他人伪造欠款人签名的,该类欠条的内容并未得到欠款人的确认,故欠款不发生任何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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