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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自己养老保险档案已经遗失,向有关部门报告丢失。 二,提供办理的相关材料 向有关部门报失以后,部门相关负责人会联系你,要求你提出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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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的社保档案若丢失的,可以到社会保险部门申请进行补办。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档案丢失可以进行补办,补办内容:从高中到大学的各种学籍材料入学通知、学籍卡、成绩单、毕业证高考名册、毕业学校、填报志愿、高考分数、录取通知等;大学里每门课程的学分、毕业鉴定、毕业论文等,工作后的报到证、招录手续、劳动合同等且这些材料都需加盖公章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不可以,档案不是补缴的条件与理由。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否则不可以: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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