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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企业的工商档案为500元/件,工本费实报实销(北京工商局A4纸张为2元/张、A3纸张为3元/张)。如需提供发票,另加100元。全国其...
一人有限公司和一般公司的注销流程基本相同:第一步:到公司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为注销公司,成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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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个人独资企业申请登出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交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4)《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5)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6)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在受到规定提交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被,做出核准登记或者帮准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核准通知书;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经登记机关登出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终止
1、注销个人独资企业首先需要将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清算,之后注销税务登记证、向注册地工商局申请注销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法人资格。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果有未用完发票要先核销)[1]第二步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2](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时办理)第三步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第四步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第五步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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