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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可以先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不足的部分,由肇事方根据自身的过错来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依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逃逸的,受害人的治疗费用可以由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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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逃逸,受害者应当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责任书后,受害人可以依据事故认定书请求赔偿,其中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先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事故责任人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当应当承担责任的一方不赔偿时,对方可以依据第三者责任险主张由保险公司代位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在交警认定责任后,受害者可以就损失问题向法院直接起诉要求赔偿,也可以由交警组织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再向法院起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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