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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证遗失补证申请登记程序: 档案馆查询、出具证明-遗失启示登报-配图-提交资料-交费领证。 二、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
1、写申请书,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写清楚房产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2、刊登遗失声明,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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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2、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3、六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4、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5、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一般是由区县级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当初在核发这个证书时,也有一个行政审查过程,并存在可备查询的底档。如果您把这个证书弄丢了或损毁了,可以持有效的件到原核发机关进行申请补发。一般各地对于补发这类证书,都需要先登报声明原证丢失或损毁作废,在公告期满后,由核发机关审查予以补发,收取少量工本费。这个程序大体就是这样,具体在办理时,各地有可能有细微差别,请您到当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流程即可。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拿测绘图(表) 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 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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