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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借贷中,保证人在以下5种情况,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超出“保证责任期限”不担责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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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 4、保证责任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5、保证责任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 6、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 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8、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以新贷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并且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下列情形: 1、担保人被一方或者第三方欺诈而提供担保,担保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担保的; 2、因被胁迫而提供担保,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担保的; 3、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请求担保人提供担保,但担保人请求法院确认担保行为无效的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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