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干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公司、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都能够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岁,女年满五十五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职工达到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国务院国法78104号规定,正常情况下男职工年满60周岁退休,属于特殊工种的男55周岁退休.特殊工种是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者的总称,根据从事的年限不同,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都可以办理退休手续而且不影响退休待遇,不过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现在的实际年龄必须要满55周岁。二是你从事专业的时间必须达到最低起点,如: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因为每个职工的情况不同,申请退休的时候以档案为主要依据。非特殊工种不可提前退休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3人已浏览
12,503人已浏览
17,247人已浏览
13,9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