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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孩子还有抚养权, 有法定的孩子改姓可以吗

2021-11-18
夫妻离婚后,一方取得子女监护权后,经双方同意,可以改为子女监护权一方的姓氏,但不能改为继父或继母的姓氏。夫妻离婚后未协商更名或协商后未达成协议的,一方主张变更子女姓氏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更名申请。如果夫妻离婚后未经对方同意变更子女姓氏,对方有权要求其恢复子女姓氏。当然,当孩子年满18周岁时,孩子本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姓名变更登记,无需父母同意。根据《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协议,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公安机关应当恢复。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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