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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吊销,股东的责任如下: 1、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2、股东如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导致公司被吊销,应承担公司的债务连带责任; 3、如未及...
一般来说,大家要知道的是,上市公司股东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即持有股份的人或机构,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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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只要股东之间就价格、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等达成协议即可; 2、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这种转让其一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二为保障转让人的转让权,法律规定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部分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转让。其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除此之外,按照转让数额多少,还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其效力有两方面,一是股东之间的出资及对公司债务承担,二是对公司债务的承担。为了避免减资甚至通过减资已经退出公司的股东,继续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律师建议: 1、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的程序,如果债权人未要求提供担保或者债务清偿要求的,则不能今后再提出清偿要求; 2、股东之间应当确定减资后的公司债务承担规则。如果由留下的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应当通过股东会或者协议方式确定,以便在没有遵循公司法规定的通知程序造成减资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可以向其他股东进行追偿。
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根据以上的规定,可以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分为以下几类: 1.投资经营决定权 这是指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作出决定。 2.人事决定权 股东会有权选任和决定本公司的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对于不合格的董事、监事,有权予以更换。 3.重大事项的“审批权” 重大事项审批权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审议批准工作报告权。股东会有权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和监事会、监事的报告。 (2)审议批准经营管理方面方案权。即公司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向股东会提出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进行审批。 4.重大事项“决定权” 股东会有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5.公司章程修改权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因此应当由股东会修改,而不能由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修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6.其他职权。 这里的其他职权是指按照公司章程的确定的其他特别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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