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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问题不是你爱不爱她,而是你妈又不同意你们,还逼着她把娃娃打了。这样心都寒了,还不如去复婚吧。...
有些人就算相爱同居,也只是人生过客,这种情况还能怎么办呢,我认为尊重对方的选择吧,如果命中注定你们有缘,最终还是会再一起的,不然,在某处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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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您和女朋友在分开的时候,得协商处理好孩子的抚养以及抚养费的问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
第一,按你陈述你男朋友与他前女友间不属于事实婚姻,而是同居关系.且现双方已解除同居关系.你不需担心.但如小孩是你男友的,则你男友有义务去抚养小孩.所以要出抚养费.其余没什么.你们的难题在于你男友是如何想的.如他想与你在一起,你们可与父母商量好后去办理结婚登记即可.如他三心两意,那你干脆早点离开他.如他前女友纠缠于他,他可报案.不行可向法院起诉她.
有些人就算相爱同居,也只是人生过客,这种情况还能怎么办呢,我认为尊重对方的选择吧,如果命中注定你们有缘,最终还是会再一起的,不然,在某处还有一个你可能不认识,但却会伴随你下半生的人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与你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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