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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不还怎么处理:(一)注意催讨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
1、借款人逾期不还债的,出借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处理,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借款,则需要根据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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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二)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1、个人无力偿还债务处理的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2、债务人无力偿还情况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3、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 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法律权利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综上,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法律权利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免除债务,如果债务合同不合法的,债务人可以行使债权无效抗辩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ask.com律师。
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的,可以先与对方沟通协商。对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给予适当的延长期限。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贷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未规定债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事实辩护。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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