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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岁时出的事,还未退休,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2、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单位未交工伤险的,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3、你父亲属于...
农民工59岁,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购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依法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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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以后就是工伤待遇支付。如果用工单位事先给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则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要按《工伤保险条例》全额支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如果就支付费用、待遇等问题发生争议,甚至是用人单位拒不承担相关责任,农民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职员在患病之后,若是经相关机构认定已经达到病退的标准,那么职员在辞退时可以得到赔偿金,若是由于工作的原因导致的病退,得到的赔偿金相应的也就更多些。一般来说,若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需要在限定期限内一次性支付。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农民工工伤赔偿项目: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设备按国家标准支付;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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