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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是连续三个月拿底薪,不能确定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但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支付底薪的情形,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
不能接受。这种行为有违反《劳动法》变相调岗或者降薪的嫌疑。这种情况员工可以主动与企业沟通,协商不成的,员工要保存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及违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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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您好,只要公司和您有劳动关系存在,您的底薪是会得到法律保护的。但其他的绩效工资和其他的劳动补贴等就没有了!具体要看您们的合同约定!如果公司不给员工底薪,您们员工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公司商谈,不行的话,只有通过劳动仲裁了。劳动仲裁的管辖看用人单位的注册地、注册资金等等。
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产假工资应该=全额工资所以如果生育津贴扣除工资后+已发工资=你的全额工资
劳动者先与用人单位协商,约定支付日期,到期后没有支付的,劳动者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鉴定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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