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为加强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用户和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客运交通事业的发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城市出租汽车的监督和检查。城市客运管理人员在客流集散点和道路上对出租汽车执行检查任务时,应当穿着统一的识别服装,佩带值勤标志。
乘客应当遵守本办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乘客不得拦车:(一)车辆在载客运营中;(二)车辆在遇红灯停驶时;(三)所在地点或者路段禁止停车时;(四)所经道路无法行驶时。
乘客需要出市境或者夜间去郊县、偏僻地区时,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公安机关或者出租汽车营业站办理验证登记手续,并报告驾驶员所属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乘客应当予以配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3人已浏览
2,072人已浏览
3,657人已浏览
3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