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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将共同财产、债务、孩子抚养权等约定完整,签字按手印。携带离婚协议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住所的婚姻登记结构办理离...
夫妻自愿离婚程序有:1。夫妻协商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2。签订离婚协议;3。双方共同到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4。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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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就是指双方就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可以一同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簿。二、本人的。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了证和书之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在深圳办理离婚登记的,还需要两张两寸的免冠证件照。
自愿离婚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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