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侦查机关在对嫌疑人采取羁押措施后,就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案件的侦查工作,然后才能确定下一步该如何走。这个侦查羁押也是有一定期限规定的...
重刑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的计算: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来说,逮捕嫌疑人后的调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犯罪嫌疑人在逮捕前被拘留的,拘留期限不包括在调查拘留期限内。一般来说,调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调查拘留期限内结束案件。(2)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拘留期限,并必须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程序。
1、从侦查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之日起,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 2、但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 3、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再延长二个月; 4、而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期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继续延长二个月。
拘留期是对待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犯关押的法定期限。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被告人在侦查中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重大复杂案件、交通非常不便的偏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两个月。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延长后不能终止的,由最高检察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被告人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如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不得超过一个月。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办案期限为一个月,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上述三类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完成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一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6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