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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
都是60日内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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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伤情稳定或治疗终结就可以去做工伤鉴定,既然现在医生说可以上班了,就说明可以做鉴定了。2.如果单位和你说要180天才能做鉴定,那说明,单位应该没有为你买工伤保险,买的可能只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多数企业买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金比工伤保险应得的赔偿金低得多。3.更多工伤赔偿专业意见,或登陆广东保险律师网。
需要劳动局专门机构鉴定。建议及时申报工伤,申报时效为一年,过了一年就得不到赔偿。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需先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标准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一般情况工伤鉴定多长时间下来: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最长不超过90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其中伤情复杂,涉及医学专业较多的,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把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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