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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一、查看、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路人的存款;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路人的收入;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路人的财产;...
可采取如下措施: 1、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与迟延履行金。 2、侵犯名誉权案件执行措施。 3、报告财产令。 4、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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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范围包括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新《税收征管法》明确了税务机关对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都可以实施强制执行措施,但执行的程序和时限有所不同。与税收保全措施不同的是,强制执行措施无论在征收管理阶段还是在检查阶段实施,都是对已超过纳税期的税款进行追缴,因此,都是税款与滞纳金一同执行。而对罚款的强制追缴必须等复议申请期和起诉期满后才能执行。
1、执行性强制措施 执行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针对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相对人,为促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又可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甚至直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 2、即时性强制措施 即时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为排除紧急妨碍、消除紧急危险,来不及先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直接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或行为采取的断然行动。 3、一般性强制措施 这类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情况,或者为了预防、制止、控制违法、危害状态,或者为了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现实需要,依职权对有关对象的人身或财产权利进行暂时性限制的强制措施。
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一、查看、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路人的存款;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路人的收入;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路人的财产;四、搜查被申请执路人隐藏的财产;五、强制被申请执路人托付法律文书指定托付的财物或者单据;六、强制被申请执路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做法;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息金和支付迟延履行金;九、强制解决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十、对失信被执路人列入被执行失信人名单,限制被执路人高消费和限制出境;十一、对拒不执行裁判、裁定的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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