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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不可以强制执行。我国的离婚方式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但是没有权...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且离婚理由不符合法定离婚情况,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在第一次诉讼中判决离婚。六个月后,当事人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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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提出之前要让对方知道自己已经有了离婚的想法。夫妻之间的不和谐,应该使彼此早就有感觉甚至能预感到离婚的来临,这样您可以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对方进行沟通,让对方能感觉到婚姻已经无法再继续维系,真可谓是爱已尽,缘已绝。这种情况下,让对方从自身的角度审视这段婚姻是否还有持续的必要,千万不要和对方采取过激或暴力行为,给对方一定的时间及空间。任何一个人经过一段时问的思索后,总会有一个想法,不管这个想法是否得到您的认可。那么这种沉思之后的结论可能有两种:一种是可以考虑离婚,但有一定的条件;另一种就是坚决不同意离婚。面对这两种结论我们就要考虑下一步怎么办。 第二步,对于附加一定条件的离婚,一般情形下附加的条件是物质经济上的或者是孩子,这一点我认为如果条件是在您能承受的范围之内,您就可以考虑做出让步或补偿。毕竟夫妻曾有过一段缘分,大家在友好而不过激的情况下,好离好散,是离婚方式的首选。对于另一种不同意离婚的。则找出对方不愿离婚的根源。现实中的根源有很多,比如,关爱孩子的。留恋家庭的,婚后没有生活来源的,等等。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说理让步措施。仁至义尽仍不能做通思想工作的,最后可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选择这种方式,需要当事人提前准备离婚所需的证据,主要就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出卖了共同所有的房屋的,第三人是善意的且办理了房产证的,可以善意。在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且办了房产证的,由第三人取得。《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离婚时,另一方可请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想离婚的一方是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依据法律规定,在我国离婚合法程序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当夫妻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双方不能协议离婚时,那么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审理,如果经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调解或判决离婚。综上所述,当一方拖着不离婚时,想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时要求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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