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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标准,右腿胫腓骨骨折有内固定的,可定为九级伤残,没有内固定的,可定为十级伤残。rr相关法条:r一、《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
【1】左腿下部腓骨骨折两处韧带受伤。【2】如果是工伤,在伤情稳定期,去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会》申请做伤残鉴定。【3】左腿经过治疗,夹板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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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所描述的伤情,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B16180-2014,伤残等级大约在9-10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2.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9-10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06)标准九级第(23)条: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应评为九级。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35元/天 3、交通费:300-800元 4、停工留薪工资:2-3个月×本人工资 5、护理费:住院天数×50元/天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个月×本人工资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本人工资 【案例】陈某于2006年2月14日进入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厂处从事拉丝工作,于2011年4月6日10时左右,在车间装盘圆线上货车时被盘圆线压伤右脚,后经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诊断为右胫腓骨骨折。2011年10月18日经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认定申请人为工伤。2012年12月11日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停工留薪期为13个月,工伤等级九级。陈某住院44天,工资4500元每月。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厂方已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44天×35元/天=1540元。 3、停工留薪工资:13个月×4500元/天=58500元。 4、护理费:44天×50元/天=2200元。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4500元/天=40500元。 6、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个月×4500元/天=9000元。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4500元/天=36000元。 8、一次性经补偿金:4500元/天×5.5个月=24750元。 共计:172490元。
职工工伤致右腿小骨骨折,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10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之规定,应评定为十级伤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10十级5.10.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10.2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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