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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撤回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等待人社局作出双方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
社保局不予受理的原因是什么?是材料不齐全,还是不认定为工伤,这个要搞清楚。前者可以补齐材料,后者就麻烦了,也就是没戏了。依据我的经验,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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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否符合法院的受理标准。你可以来电说说你的具体情况
对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r《工伤保险条例》r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r(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r(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r(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r(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不一定呀。也可以写综合计时,但必须去申请并经批准才有效,否则是无效的。其实就写正常的上班即可呀,五天八小时之外的是加班时间,计算加班费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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