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按照这个条件的要求,男女结婚必须是双方自愿,而不是只一方自...
民政局婚姻登记办理条件具体如下: 一、去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 1、男女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双方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固定工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要件: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手续,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已签订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大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当事人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办理材料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