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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是递交给该市的法制办公室,具体需要提交的材料则向市法制办咨询。...
《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四款规定:“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共同名义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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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镇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镇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正朝着日益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但镇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也存在诸多与依法行政要求不符的问题。以行政复议为例,近年来,60%以上的行政复议案件都是由镇政府作为被申请人,主要内容涉及土地、林业。镇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误区,如把依法行政等同于依法执行、依法处罚,认为依法行政只使用于处罚、确权、调解等准司法行为,依法行政对其他工作没有要求。再如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情形,认为执法过程中只要结果是正确的,程序方面的小瑕疵是瑕不掩瑜。这些认识上误区使得镇推行依法行政动力不足。 (二)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函待加强。总的来说,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水平较从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距“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如在执法过程中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未依法全面告知相对人的权利救济途径,执法文书送达不规范等;事实认定上,对违法事实的认定比较潦草,证据的收集不充分,没有相关照片、录像等物证、书证,现场勘查记录和询问笔录制作也不够规范。我办遇到过一个农村房前屋后地使用权的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双方调解并制定了调解协议书,协议书上写明了双方调换土地的大致位置,但并没有附图。虽然说按协议也可以确定方位,但也给了反悔方一个狡辩的理由,释明工作开展得比较艰难以上的镇政府依法行政复议回答
对于土地征收中的行政复议,《土地管理法》没有明确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实施征地的机关是县政府,那么就应该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如果实施征地的机关是市政府,那么就向省政府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法》 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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