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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并不是30年不变,当事人可以根据规定延长承包期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
1、可以,但土地承包没有到期收回需要的赔偿。 2、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3、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4、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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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由于每个地区开始实行的时间不同,所以开始计算的时间也不同。最早开始的土地承包大体是从1982年下户,1978~1988年左右开始的。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一共有三轮: 第一轮:从1978年开始,承包期15年,最早的1933年到期。 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2021年到期,个别地区由于晚几年开始才开始承包,会晚几年才到期,最晚2021年。 第三轮: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最早是从2021年开始,2021年到期。 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安排,反映广大农民的期盼,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农民既可以沉下心来搞生产,又可以放心流转土地经营权,还可以安心进城务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预期也更稳定,可以放心投入,扩大生产,改善农田设施条件,有利于形成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土地流转最高期限要根据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来确定,不得高于剩余期限! 承包合同期限: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1、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2、可见农村土地流转的期限为土地的承包期限,目前来说二轮延包的时间就是流转的最长期限。 3、当然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长久不变的政策,今后可能出台具体的规定延长承包期限的。
首先需要明确一个问题,农村土地是不能发生继承的。你所说的问题是不是这样的土地承包是同在一个家庭户中的某一个家庭成员承包的,但现在该家庭成员不在了,其他家庭成员是否还可以就该土地继续承包经营。如果你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话,那么律师认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的规定,同在一个家庭户中的其他家庭成员是可以继续承包经营该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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