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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说看到章程了,想到没什么用,就没有看里面的内容! 现在公司还在开发阶段,还没有大量投入资金。2千元左右。股东答应他可以退出。 那么我们要注意什么事项呢?是不是要从新看一下章程,我们的身份证复印件能写上“再次复印无效的字样”吗?因为要到工商变更。我们要亲自签字吧,他们要找律师代理怎么办。说不用我们操心! 可以找你代理吗?
对外而言,备案章程具有公示效力,在出现公司与外部的纠纷时,备案章程效力高于未备案章程。就股东内部争议而言,并非是简单地以时间先后和备案与否来判断章程的法律效力,应以“真实意思表示”来确定章程的效力。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章程应当写下列内容: 1、公司名称及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姓名或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金额和时间; 6、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大会认为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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