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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警监2250,副总警监2000; 2、一级警监1800,二级警监1600,三级警监1400; 3、一级警督1250,二级警督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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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警衔津贴的执行时间警衔津贴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二警衔津贴的执行范围实行警衔津贴的人员限于各级公安安全监狱劳教管理部门和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评定授予警衔的在职人民警察。三警衔津贴标准实行警衔津贴的人员按衔级执行相应津贴标准。各衔级每月的警衔津贴标准为:二级警员64元一级警员68元;三级警司72元二级警司76元一级警司81元;三级警督85元二级警督91元一级警督95元;三级警监111元二级警监115元一级警监111元;副总警监116元总警监123元
人民警察退休后享受警衔津贴,警衔津贴的发放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如下: (一)警衔津贴按月发放。 (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有关规定不保留警衔的,其警衔津贴即行取消。 (三)正常晋升警衔、受晋衔奖励或受降衔处分人员,其警衔津贴分别按晋升或降低后的警衔执行,并从晋升或降低的下一个月起计发。 (四)一九九三年九月三十日前授予警衔的各衔级人员,从一九九三年十月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每人每月按54元发给;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授予警衔的各衔级人员,从授予警衔的下月起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止,每人每月按54元发给。 (五)在警察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并从警察工作岗位离退休的人员,其警衔津贴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离休人员,警衔津贴全额 计入离休费;退休人员,警衔津贴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计入退休费,其中执行职级工资制的退休人员,警衔津贴按本人原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的计发比例计入退休费。 (六)对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评定授予过警衔、原在警察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并已从警察工作岗位离退休的人员,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可按其警衔相应增加离退休费。其中,离休人员,按其警衔的津贴标准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按其警衔的津贴标准打折扣后的数额增加退休费。
人民警察退休后警衔津贴不取消。警衔津贴的发放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如下:(一)警衔津贴按月发放。(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有关规定不保留警衔的,其警衔津贴即行取消。(三)正常晋升警衔、受晋衔奖励或受降衔处分人员,其警衔津贴分别按晋升或降低后的警衔执行,并从晋升或降低的下一个月起计发。(四)一九九三年九月三十日前授予警衔的各衔级人员,从一九九三年十月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每人每月按54元发给;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授予警衔的各衔级人员,从授予警衔的下月起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止,每人每月按54元发给。(五)在警察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并从警察工作岗位离退休的人员,其警衔津贴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离休人员,警衔津贴全额计入离休费;退休人员,警衔津贴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计入退休费,其中执行职级工资制的退休人员,警衔津贴按本人原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的计发比例计入退休费。(六)对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评定授予过警衔、原在警察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并已从警察工作岗位离退休的人员,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可按其警衔相应增加离退休费。其中,离休人员,按其警衔的津贴标准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按其警衔的津贴标准打折扣后的数额增加退休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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