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港口经营包括下列活动:(一)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二)为旅...
港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港口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港口资源,加大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港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港口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港口资源,加大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的投入,统筹港口物流、仓储和临港工业布局,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促进港口集装箱和散杂货运输的发展,提高现代化服务水平。
港口公用的航道、防波堤、锚地等基础设施由港口管理部门组织建设和维护,港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或者本省的有关规定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管理,保障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
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涉及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港口经营许可,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书面征得省港口管理部门同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2人已浏览
449人已浏览
315人已浏览
7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