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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过错方应酌情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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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过错方应酌情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借款人返还借款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因为民间借贷合同主要以金钱为标的,故返还借款并不存在法律上的不能返还和事实上的不能返还之情形。因此,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则不得履行。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 二、赔偿损失 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 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三、追缴财产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风险提示:适用追缴财产的责任方式,应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收缴。对于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般不能追缴。 (2)如果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于赌博、贩毒、走私等非法行为的,对借款本息应当收缴。因为这种借款行为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属于恶意,且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从事的是非法行为,因此,应当予以收缴。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过错方应酌情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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