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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欠款(借款)是否有利息,要看当事人是否对欠款约定了利息。对于公民个人之间的欠款,没有约定利息的,不支付利息;约定利息的,不超过年利率24...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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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如果约定了利息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法律不予支持,且不得计算复利(就是不能利滚利)你可以主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要求其归还本息。但是注意,利息应该在借期每届满一年时要求其归还,否者可能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请求该本分利息的胜诉权(利息就拿不回来了,仅可要回本金及利息中未超过诉讼时效部分)
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既然利息约定要合法,那么该怎样约定个人借款利息呢个人借款利息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最容易导致借贷双方产生矛盾。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 (一)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 (二)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但都不能证明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三)借贷双方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 (四)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此前,根据最高法和央行的有关文件,民间借贷超过银行同类型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利息不予保护。现在最高法发布的《条例》对两线三区进行了解释,即年息24%以下部分是法律支持的投资者的合法权利,即司法保护区;年息超过36%部分,即使借款人已付息,也可依法要求返还,该区域为无效区。24%~36%贷款人间的争议由贷款人和借款人自行协商,并尊重既定事实,该区域为自然债务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解释说,如果当事人根据合同起诉人民法院保护该区间的利息,人民法院不予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合同约定了这个利率,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利息,这个偿还是有效的。而且,如果借款人偿还后悔,想超过24%这部分利息要回去,法院也会驳回这个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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