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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客观事实不能处罚--例如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因为主体不符合所以不能处罚 免予处罚--年满14不满16周岁盗窃10000元。因为...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主要有:(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2)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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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五种法定情节:14岁以下不满18岁的人有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者减少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被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第二十七条还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综上所述,行政法规中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主要是针对那些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行为或者根本不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人,他们属于法律中特殊照顾的人,这就是大家所说的相对公平。如果一部法律只存在绝对公平,就说明这个法律是不合理的,是不会被人接受的。
首先,在我国处罚本身不是目的,如果用较轻的处罚能够达到目的,那么采用较重的处罚事实上会扩大处罚成本。其次,恰当地使用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更容易使人改过自新。再其次,违法行为客观上有情节轻重之分,有危害大小之别,如果处罚不分轻重,不管三七二十一皆打五十大板,既不能体现过罚相适应的原则,也不公正。最后,根据情节、后果轻重来处罚,更能够发挥行政处罚催人向善的导向作用,更能够体现行政处罚的法规制定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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