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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3.如果对...
可以的,破产法对此有专门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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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日制用工,工资每月用货币支付一次。具体每月支付时间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没有按时支付的即为拖欠。 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每个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天,具体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按时支付的即为拖欠。 3、拖欠工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新《》第89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第二款同时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或者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新《保险法》第92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即使经营有人寿业务的保险公司分立、合并,也不影响客户的保险利益。人身保险合同是长期的,或者是终身的合同。不像财产保险,有固定的期限。人寿保险公司是社会的稳定剂,因此国家是不会让它解散的。
如果你并不是该公司的员工,承运车辆的产权又不归该公司所有,此是变相倒卖或出租《营运证》的违法行为,你依据双方合同(证明)享有的权益将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你若是该公司的员工与该公司建立的是内部承包运输的关系,则在单位破产后单位就实去了民事主体的资格,原有的《营运证》就不能使用,承包关系因此也应解除。在解除合同后的法定期限内,你可就解除此合同给你造成的实际的已发生的损失向受理此破立案的法院申报债权,不能就尚未发生的损失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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