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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不交罚金对减刑有一定的影响,但是行为人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又或者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是可以申请...
会对减刑有一定限制,但仍然可以减刑。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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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只是作为一种附加刑,并不能作为减刑的依据。按照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根据刑诉法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监狱服刑人员减刑与交罚金没有直接关系,只要符合减刑条件就可以减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⒈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⒉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⒊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⒋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⒌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⒍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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