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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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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不管是省内跨市州转入还是省外转入,均可办理。如存在跨市的医疗保险转移关系,需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打印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医疗保险转移程序如下:1、医疗保险转移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异地就业返回市内当地户籍医疗保险参加者。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就业,按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当地户籍人员。二.医疗保险转入申请资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继续申请书》、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医疗保险转入申请受理机构:参加者所属参加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征收窗口4、医疗保险转入事务手续的参加者在转入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取得参加保险转移证明书→参加者向所属辖区的社会保险机构申请转入→转入社会保险机构发出联系方式转入转入地的社会保险机构→转入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发送信息表转入社会保险机构→转入社会保险机构收到转入信息表输入,转入手续结束5、医疗保险转入事务手续1、转入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收到转入申请和参加保险费证明书后,15个工作日内联系。2、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收到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转入的信息表和基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3、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时间。
异地医保转到本地流程: 1.申请:参保职工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业务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并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登记单》; 2.审核:工作人员即时办理完成审核; 3.填表:对符合转入接续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发函: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内与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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