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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让孙子继承如下: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
外孙和孙子一般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但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孙子外孙子女可以根据代位继承的相关规定,在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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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某是我爷爷兄弟的老婆,1987年去世,现政府把山售卖了,9万元,我爸是叶某嗣子,当时是有我爸负责后世,而另外还有一个养子,当时在叶某家呆过一段时间,后离开叶某,也没有来处理后世,要老挝爸分柴山一半给他,我爸不同意,但村里劝说,说他们没有山分一半柴山给他割,我爸不认识什么字,也没看让人代笔写的是什么内容,他们那些人拉我爸按了手指印,这笔钱和他们协商,分2万给他们不同意,让我们分一半给他们,我们当然也不同意,因他以前什么钱都没有出,也没给我(啊婆)叶某任何养老料理费用,在我啊婆快要死的几个月都是我父母去照顾她老人家,现在协商不了,他们要我们家,现在的柴山证是我爸的名字。请问这官司这样打才不用分钱给他们。
按照您提供的材料,初步解答如下: 在老人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只能首先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老人的遗产。 一般情况下,此孙子没有直接获得老人遗产的权利,但是特殊情况下,还是有可能的: 此孙子的父亲先于被继承人(老人)去世(请原谅作这样的假设,绝无恶意),孙子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继承其父亲应当继承的份额,这种情况下,只要其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老人的儿女及老伴、老人的父母,如果还健在的话)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最好公证),那么此孙子就可以获得老人的这套房产。 如果此孙子的父亲还健在,那么同样只有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公证),此孙子的父亲由此获得老人房子的产权,然后,再赠与其儿子(也就是老人的孙子)。
只要老人遗嘱中指定给外孙的房产是他自己的财产:就不违法。遗嘱有效。如果老人的遗嘱中处理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经老伴同意,是侵犯了老伴的财产权,将来只有房子的一半能按遗嘱给外孙。如果房子是老人在与老伴结婚前取得的,或者虽然是结婚后取得的,但有特殊约定归老人一人所有,那么房子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老人的个人财产,老人有权自己决定给谁,不用告知老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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