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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0]16号)、《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的意见》(国办发[2001]17号)及...
人对同一类别药品全部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已不能被其他同类品种替代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可分阶段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结算方式按照中标确认合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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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代理机构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取得中介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社会中介组织,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集中招标采购事宜。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履行以下职责:(一)编制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草案,提请招标人审定;(二)编制药品需求一览表,明确招标人已列八采购计划的药品采购数量并提请招标人确认;(三)招标人确认采购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四)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以书面方式答复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五)对投标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文件进行审核,保证文件齐全;(六)组织开标、评标,向招标人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决定的中标候选品种;(七)发布中标通知书,组织招标人或者依据招标人的委托同中标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八)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书面评标报告,将中标价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向投标人公开集中招标采购评标、定标结果;(九)编制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采购手册;(十)赋予的其他职责和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招标人联合建立集中招标采购管理组织,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二)集中招标采购管理组织以协商、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择优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联合组建经办机构,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三)招标人根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集中招标采购目录,提交本单位上一年度药品采购历史资料并编制采购计划;(四)编制或者确定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五)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召开标前会,受理并书面答复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六)进行资格预审,受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受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七)公开开标;(八)组建评标委员会,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九)对投标品种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中标候选品种,编制书面评标报告;(十)招标人确认中标品种并采购计划,编制药品购销合同;(十一)发布中标通知书;(十二)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十三)经办机构将中标药品价格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
依照本规范必须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需进行紧急采购的;(二)发生重大疫情、重大事故等,需进行紧急采购的;(三)卫生部和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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