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重新认定”,一般“重新认定”是指申请复核。对于交通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可以在10天内下达。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当事人可以根据责任书载明的有效期内提起上诉。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能申请重新认定,但是可以向作出事故认定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提供相关证据及理由证明原认定的错误及不当之处,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原认定予以纠正或改变。 法院会依据被告人(肇事者)的这些无驾照未赔偿的具体情形确定量刑的基准刑,从而确定宣告刑。
对交警出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后,15日内依法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对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以原责任认定进行询查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责任认定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3人已浏览
374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