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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外,还能要求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
赔偿包括(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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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等级的,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四)、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1、工伤八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 2、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 3、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五、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级残疾赔偿项目1、医疗费2、护理费3、住院食品费4、交通费5、住宿费6、营养费7、后期护理费8、后期治疗费9、辅助设备费10、停留工资11、生活护理费: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根据生活不能照顾自己,大部分生活不能照顾自己或生活部分不能照顾三个不同层次的支付,其标准分别是去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个%、40%或者30%。12、评估费。一级残疾赔偿标准工伤一级残疾,员工可享受27个月的一次性残疾补贴,并可按月领取津贴,津贴为90人%计算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作标准。一级残疾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贴24个月,由社会保障机构支付。2551元×24个月=6124元。.?伤残津贴由社会保障机构按月支付,受伤前工资为90%支付至死亡。.?残疾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场所,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养老金和护理费的,应当与社会保障机构签订合同,一次性计发十年,终止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90元%(一次性残疾退休金) 2551元×1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 120个月×2551元×6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97445元。一次性残疾退休金49745元 一次性残疾补贴6124元=55869元(残疾赔偿总额)。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下列待遇:(一)按照残疾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是27个月的工资,二级残疾是25个月的工资,三级残疾是23个月的工资,四级残疾是21个月的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支付残疾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是我工资的90元%二级残疾是我工资的85%三级残疾是我工资的80%四级残疾是我工资的75%。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残疾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残疾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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