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发包人拖欠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迟延提供施工图纸、场地及原材料、变更设计等行为导致工程延误,合同明确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签证确认,经审查...
有关施工总包合同延期纠纷应该怎么解决,我的回答如下所示: 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主张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给其造成损害的,应按以下情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开工日期的确定,一般以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时间为依据;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开工通知发出时开工条件尚不具备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确定开工日期;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实际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承包人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开工日期;既无开工通知也无其他相关证据能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以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以下是施工总包合同过期了怎么维权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你能采纳。 合同到期后多久续签,如原合同无约定,则并无其它规定。这是补充合同的问题,双方合意即可。如果工期已到未按期完成,则构成对原合同的违约,依原合同的违约条款处理。
《施工合同》第23条“合同价款及调整”中推荐了三种关于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其中第一种“固定价格”合同中即有关于风险范围的约定与调整规定。如双方约定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则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因此如果业主时明确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但未明确风险包干范围,则中标后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该固定价款包含的价格风险范围(行业惯例为10%)以及超出此范围的处理方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