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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买卖要注意哪些问题?(一)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购房者应谨慎辨别。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
因为买卖合同一旦签订就很难反悔,因此一定要慎重。签订合同有七大注意事项: 一、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 二、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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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通常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根据《》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3、双倍退还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因为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业主较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比较复杂。
依据《》和《》有关规定,的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在定金或约定不予退还费用的情况下,购房者很可能处于被动的地位,要么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要么拒绝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承受定金或的损失。因此,提醒购房者慎签《房屋认购协议书》,注意协议书采取的是定金方式还是订金方式,有没有另有约定。
在购买商房时需注意的是是否具备以下五证:1、《国有土地使用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在签订购房合同应前往登记备案,以便在出现开发商违约时,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依据以上证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打字说不清楚,具体来电详细些。为了对更好地帮助你,需要看下你的材料,有理帮你打赢官司无理助你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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