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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相同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据处理服务等权利。例如,在居住地申请汽车...
目前流动人口持居住证在南京可享受以下市民待遇: 1、享受法律援助。 2、参加社保;免费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和创业指导;提供技能培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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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业条件之一,可按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申领居住证。
南京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办理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证明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居住时间证明:包括外来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②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③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④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注: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3、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 提醒: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
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按以下对应情形备齐相应材料之一: 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②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③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能够提供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可以为其办理居住证。但租赁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不得为其办理居住证。 ④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⑤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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