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财务负责人离职无需去任何部门办变更,至於办税人倒是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去办理变更的,到时新的办税人去购买发票时,税务机关查验发现办税人信息不符时...
1、明确办理地点。对于一个单位要变更财务负责人,那么就需要到当地主管的局以及局变更,一定要将两务局都申请变更,否则出现问题得不到有利依据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需要与公司协商,经同意可以更改,进入国家税务局新的电子税务局系统。在左菜单下,有一个维护税务登记联系信息的功能键,可以修改。《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会计基本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还规定:会计人员因故调动或者离职,必须将所有会计工作移交给接管人员。未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1、明确办理地点。对于一个单位要变更财务负责人,那么就需要到当地主管的局以及局变更,一定要将两务局都申请变更,否则出现问题得不到有利依据2、填写变更申请。到了税务机关以后,找到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人员,告知申请事项,索取相应的表格,然后填写一份税务变更申请的表格,让税务部门审批。3、提供身份证明。应该先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变更人员的明,比如单位财务负责人以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税务机关进行身份认证使用。4、提供任职文件。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供新的财务负责人的任命文件,通常是任职通知或者任命书的文件形式,表示单位重新任命了一位新的财务负责人。5、证明从业资质。对于的财务负责人,就必须有相应的资质,也就是说,从事会计工作的从业证明原件,比如会计师资格证书等,并提供相应复印件。6、通知管理人员。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都有专管员制度,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专管员,当我们的财务负责人更改以后,要第一时间通知专管员,以便掌握情况。
直接到税务机关进行变更,也就是把原来办理税务登记的联系人及电话改为现在实际负责人的就可以了。不需要到工商局等其他部门变更。也就是说,凡涉及纳税人税务登记中的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财务负责人,办税员,从业人员变更事项,可以从不需审核项目中进行变更,除上述项目外,其余项目均属需经审核项目。《公司法》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7人已浏览
724人已浏览
593人已浏览
2,3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